山西省委出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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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6日03:24 山西日报 | |||||||||
近日,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下称《办法》)。这个《办法》,是为了贯彻落实《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办法》共37条,对公开选拔的主要原则、适用范围、组织领导、发布公告、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命题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岗前培训、任命试用、纪律监督等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这是继省委集中出台《山西省推荐领导干部工作规定》等三个规定之后,又出台的有关干部选任工作的一个重要文
按照这个《办法》,我省当前正在面向全国、全省公开选拔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这次公开选拔与以往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是背景新。这次公开选拔,是我省在中央颁布《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我省制定出台《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之后进行的第一次公开选拔,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标志着我省的公开选拔工作已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二是决心大。这次公开选拔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行的,表明了省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从整体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三是职位多。这次公开选拔确定了30个副厅级领导职位,是我省历次公选中数量最多的一次。其中10个职位是副厅级的正职岗位,占这次公开选拔职位总数的三分之一;专业性较强职位在这次公开选拔中所占比例也较以往更大。四是岗位明。针对这次公选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采取先定岗、后选人的办法,定向选人,定岗择人,有利于增强公开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人才使用的准确性,做到才位相称、人岗相适。五是视野宽。这次面向全国对高层次专业性人才进行公开选拔,在我省尚属首次。 落实这个《办法》,搞好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前不久,省委把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改方案中提出,今后每年新提拔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的要占到三分之一以上,并要求各市、县也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力争使公开选拔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使公开选拔成为选贤任能的有效途径。 落实这个《办法》,搞好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扩大民主,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今天将《办法》全文刊登,公诸于众,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就是要更好地落实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置于全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和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落实这个《办法》,搞好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这次公开选拔,将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勤奋学习,干事创业,开拓进取;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山西的各项事业中来,为山西更快更好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落实这个《办法》,搞好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工作,省委高度重视,群众高度关注。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省委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筹划,周密安排,抓好落实。广大干部群众也要积极参与,严格监督,把我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本报评论员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 |||||||||